关于进一步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使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ky1997 | 发布时间 :2019-02-28 | 42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项目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有关要求》(鲁直机党工宣字〔2019〕1号)部署,我院组织在职党员完成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注册工作。根据厅直机关党委要求,为进一步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提高平台利用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党中央确定的党员干部权威学习平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权威、最全面的信息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党大学习的有力抓手,是新形势下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的创新探索。各支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学习强国”平台使用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任务,作为支部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明确工作任务,迅速构建起支部学习体系

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支部书记为学习平台使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支部确定1名学习平台使用联络员,确保平台使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平台使用联络员名单于3月1日下班前报政工办。

三、统筹学习安排,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用

1.保证学习频次。截至2月27日,我中心在职党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个人最高积分1625分,1000分以上的党员25人,500分以上的党员60人,100分以上的党员102人。根据上级要求,每名党员每天学习积分一般应达到30分。经常出差的人员可尽量在双倍积分的活跃时段学习,活跃时段为每天6:00-8:30、12:00-14:00、20:00-22:30。

2.增强学习实效。各支部要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相关内容列为党员学习培训的重点,用好平台权威、准确、丰富的学习资源,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学习。要创新学习形式,利用学习平台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推动平台在党支部建设、党员学习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各支部要及时收集、总结、宣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平台使用推广过程中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进一步掀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

 

 

                                 综合事务部

                             2019年2月28日